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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三一九槍擊事件的醫療專業問題

2006衛生署通令全國各專科醫學會加強醫學倫理教育每六年專科醫師換證時須修滿醫學倫理十八學分才能換證
本來筆者不太能體認加強醫學倫理教育的價值
在修完二十個醫學倫理學分後終於發現醫學倫理教育是現代醫師的無價之寶因此我終於也成為道德高尚的醫師了。
西方醫學倫理教育的內容

西方醫學倫理教育的內容原來是非常實事求是的生活基本態度

以下做一個簡介:

1、          Do  no  harm  to  the  patient

勿做對病人有害的事。

從醫學的歷史經驗,無論是傳統的治療和進步的新藥新科技新方法總要確定對病人無害才去做。

2、          Do  your  best  to  your  patient

盡己所能為病人解決問題。

遵從老師的教導認真學習新知盡己所能為病人解決問題。

3、          Always  comfort  your  patient

總是給病人最大的安慰。

即使碰到疑難與不治之症總是給病人最大的安慰。

4、          Obey  the  basic  principle

遵守基本原則

醫學的歷史經驗老師的教導同道的共識所得到的基本原則絕不輕易違反

5、          Never  against  the  law

勿違反法律。

法律是醫療行為的底線不可違反法律。

筆者以新獲的醫學倫理學常識回頭檢視評價 [ 三一九槍擊總統受害事件 ] 的經過 驚覺這是一件嚴重違反醫學倫理甚至可能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的重大案件 。

我國有全世界最嚴格的醫師法與醫療法

    中華民國的醫師法與醫療法規定,醫師須通過醫師考試,在所在地的醫師公會登記後,才能執業。他院醫師如果越區執業,需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報准核可,教學示範手術也要事先報備。

    三一九槍擊事件後,執行手術縫合任務的台南奇美醫院急診科室,主刀醫師卻是台大醫院耳鼻喉科醫師,如果沒有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報准核可,此事例就違反現行醫師法與醫療法。如果已經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報准核可,這位台大醫院的耳鼻喉科醫師,預知事件發生的直覺能力,也未免太靈驗,簡直料事如神。

陳水扁的醫療程序完全不符合專業

 

  

    親民黨副主席張昭雄及多位國親立委3月27日召開記者會,張昭雄以醫師的專業提出多項319槍擊事件的疑點,他指出,總統陳水扁的醫療程序完全不符合專業,民進黨說希望外界尊重專業,但不是專業的專業又如何讓人民信服呢?

這一分鐘發生了什麼事?
    張昭雄指出,依照奇美醫院放射部主任張晉民的說法,陳水扁是先進行胸部x光攝影,一切正常,隔了一分鐘後進行腹部x光攝影,發現在第二腰椎下緣有一個橢圓形金屬異物,他說,依照專業判斷,如果是在第二腰椎下緣有異物應該在胸部x光片中也可以發現才對,他質疑在這一分鐘發生了什麼事?
 四
局部麻醉可能會引發過敏及心律不整危及病人生命安全

   張昭雄說,在總統醫療團隊公佈的照片上,所有醫師都沒有戴手術帽,完全不符合一般程序,此外,陳水扁當時是接受局部麻醉,由於局部麻醉可能會引發過敏及心律不整,但卻完全沒有看到有任何儀器或醫師在注意陳水扁的生命跡象,這也與常理不符。
、病理檢驗切除組織是外科基本要求

   此外,張昭雄趕到奇美醫院時很「巧合」的來不及見到陳呂兩人,他曾經要求奇美醫院的醫療人員應該立即用液態氮保存醫療過程中的表皮及脂肪組織,以利日後進一步檢驗,但據奇美醫院的醫師表示,這些組織已經被陳水扁的隨行醫師帶走,因此,他呼籲,泛綠陣營公佈陳水扁就醫資料的同時,也要一併公開這些組織讓專家檢驗。
    張昭雄強調,民進黨一再對外界表示,希望尊重專業,但整個就醫過程卻有諸多明顯的疑點,執政黨也一直沒有辦法說清楚,他說,有夠專業的醫療過程,才能讓外界真正信服。

台南奇美醫院公布3月19日急診部記實

    3月30日,台南奇美醫院終於公布3月19日急診部記實,
為何卻由副院長梁安億簽名發表, 因為院長詹啓賢要保留最後一絲尊嚴嗎?
    奇美醫院3月19日急診部記實所言,護士為急診醫師穿隔離衣,
戴手套、口罩,沒提手術帽 ,與總统府公布照片吻合,也證明張昭雄質疑是對的,奇美的穿衣流程不週到有遺漏,不夠專業。萬一手術中外科醫師頭髮掉入傷口,有感染之虞。
    先縫合傷口再送去照x光,又是殘害總统的第二項證據,萬一深部有碎片, 傷口要再打開再縫合,又增加出血和感染的機會。第三項在記實內文沒有提到的是有沒有剃毛,早期外科和婦產科會陰部手術一定會剃毛 ,認為可以減少傷口發炎的比率 ,但是近年來有些外科醫師認為,急迫的手術可以不剃毛,記實內文沒有提到剃毛,但是總统府公布照片的下腹部沒有陰毛, 所以奇美醫院應該說明有沒有執行剃毛的動作, 以證明手術的急迫性。

有沒有陰毛將成為鑑定的關鍵因素

    奇美醫院在紀錄中沒有提出說明 ,但是強調是一個急迫的手術,所以先縫合再去照 X 光,這是違反槍傷治療程序的基本原則,子彈常有傘型碎片分布之路徑,沒有確定子彈碎片位置,逕自縫合傷口,違反創傷學的基本原則,子彈經過之路徑,會把外物帶入體內,槍傷的傷口,基本認定是一個髒汙的傷口(  Dirty  wound ) ,因此不應做基本縫合(Primary  suture) , 應該做次級縫合(Secondary  suture) ,主刀醫師是故意還是無心違反創傷學的基本原則,值得追究。

槍傷的傷口,子彈有高溫與高速效應,表皮與肌肉在灼傷後,呈現糜爛,應該不要剃毛, 以免火藥及外物帶入更深層,增加感染機會,

但是總統府公佈的照片沒有陰毛 ,所以是一個例行的手術,兩者的區別就是關鍵。奇美醫院3月19日急診部記實 可說是面面俱到 ,獨獨漏掉是否剃毛,但是總统府公布照片的下腹部沒有陰毛,所以奇美醫院應該說明有沒有做剃毛的動作 ,以證明手術的急迫性。

但是剃毛問題必成最後鑑定關鍵 ,奇美醫院如果有做剃毛
這些上萬根珍貴的毛現在藏在何處? 台南地檢署千萬要查一下。

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與違背取證法則

事實上,一位資深鑑識人員在案發後的專案會議中,就指出在現場採證過程中,對於傷勢的證物蒐證,確實違背了標準作業程序,沒有對陳水扁、呂秀蓮二人抽血檢定,也沒有查封醫療時沾血的棉花或紗布。
該名資深鑑識人員語帶指責地表示,醫師可能是礙於總統身分,違背了取證法則,使得真相難以還原。他還舉例指出,在美國各大醫院的急診室,尤其是槍傷醫院的醫師,對於意外傷害或可疑傷勢的患者,都是先檢查四肢是否有針孔,再予以抽血檢測,其目的是先排除藥物的影響。
這位資深鑑識人員表示,陳水扁的傷勢,如果是造假,一定事先會麻醉,而抽血檢驗或是查封到院時清理傷口的棉花上血跡做鑑定,立可查知。事後,在縫合過程中,必有局部麻醉,此時再做血液鑑定已不具任何意義。
刑事局主任秘書高政昇在回答此問題時表示,這應屬奇美醫院醫師的權責。這是推卸責任的說法,因為主刀醫師是台大醫院醫師,應該向台大醫院醫師責問。

結論:

    台南奇美醫院急診科室沒有派出自己的外科創傷專家檢視總統槍傷的傷口,加以處理,卻任令台大醫院耳鼻喉科醫師自作主張,違反所有創傷學的基本原則,實已不堪擔任教學醫院之重責,自院長以下之各科參與醫師,均應加強醫學倫理教育重新考照以維護病人安全

    台大醫院耳鼻喉科醫師擔任總統醫療小組召集人在總統受傷後不思組成最佳醫療團隊救治總統卻執行跨科醫療作業,違反槍傷治療程序的基本原則,應加強醫學倫理教育,並查明其動機為何?

送請法院偵辦,以利法院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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