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交給海內外的朋友共同檢驗,真相才能真正大白於世

 

319槍擊案這一次真的破了
早在四月九日"福小姐"向媒體披露了她在槍擊案現場影片觀察到的不尋常狀況,同日立法委員李慶華揭發了吉普車上的彈孔已經被調包,我的朋友"陳先生"就看出了本案的全部真相.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第二天(四月十日)李昌鈺的初步檢驗報告公佈,多項重要的證據竟完全符合他前一天對此案的判斷.至此,他知道此案已經百分之百偵破.以下是他的詳細說明:


319
槍擊案發生至今,因為破綻太過明顯,如果不為主觀的偏見所左右,差不多無不相信這是一樁騙局.但事件的原委則眾""紛紜,無法水落石出.因為此案的一連串結果是你我所共見的,而造成這些結果的原因卻要往前推斷,因而至今差不多所有的推測都不免陷入了"導果為因"的迷思,以為陳水扁用了多麼複雜巧妙的佈局來製作此案.其實原定的計劃簡單到不值一笑;你只要想像換作是你自己,你會用什麼最安全又最容易的方式製造一個真正的彈孔和一個中彈的假相,陳水扁用的也差不多就是同樣的辦法了.然而,319一案確實因為一個想都沒有想到的意外,而大大的改變了它原定的面貌.知道了真正的真相以後,相信全世界的人都不免拍案驚奇:怎麼會這樣?為什麼會那麼巧?為什麼是"",而不是別人?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天意"?否則這個案子不是就神不知鬼不覺,就算大家心裏納悶懷疑也找不出太大的漏洞了嗎?那麼此案的真相究竟是如何?

首先,一個人如果沒有中彈,有什麼方法可以假裝中彈呢?最簡單又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老骨董電影裏使用的方法---在衣服上塗假血,兩手撫著胸腹仆倒;又因為設計在吉普車上中彈,擋風玻璃上的彈孔不可少.可是要如何用子彈打破擋風玻璃,又不會真的傷到吉普車上的任何人呢?最安全的方式當然是車上的某人由裏往外射,既能製造出玻璃上的彈孔,又不會射到車上的人.可千萬不能由外往裏射,那就保不定車上那一個人真的要中彈了.這裏面唯一最靠近射出的子彈,最有可能被誤傷的人,當然就是坐在右方擋風玻璃後的那位了.於是我們看到台南金華路槍擊現場瞬間拍到的畫面,出現呂秀蓮身後的隨扈盧孝民舉起一黑色公事包瞄準右前方;坐在右前方擋風玻璃後的侍衛長陳再福同時偏身閃躲;右邊的擋風玻璃同時應聲順勢而破;站在陳水扁後方的座車侍衛官張春波同時拿出一個白色小罐子,跑到陳水扁身前,飛快得在陳水扁的夾克上塗抹;而畫面上清楚的顯示陳水扁當時還在揮手拜票;根本就還沒有告知任何人他出狀況了,而他也假裝對張春波的行動毫無感覺.當時塗抹在夾克上的東西,後來經李昌鈺檢驗出是看似大片血跡的紅色油膏,不是一般所熟知的白色半透明"小護士"(曼秀雷敦)藥膏.不過,油膏是什麼成份一點都不重要, 它是紅色的才是大部份人都忽略的真正重點啊.

除了金華路現場拍到的影片所証實的情節外,影片所沒有拍到的是呂秀蓮的膝蓋怎樣中彈的.也幸虧呂秀蓮挨了這一槍子兒,竟讓這起事件註定無法成為永遠的懸案.請注意,呂秀蓮中彈的時間點,難道不也正好就是盧孝民舉包瞄準,和車上其他人一長串奇怪動作發生的同時嗎?接下來我就要証明呂秀蓮中彈和那一長串動作的因果關係.

有人懷疑盧孝民由呂秀蓮身後舉包開了兩槍,一槍射穿擋風玻璃,一槍射中呂秀蓮的護膝---,但非常接近了.首先,我們來檢視那個車上找到的銅彈頭:它看似完好,其實經李昌鈺檢驗證實,彈頭上有一個小點略有缺損.這個缺損的小點正是大關鍵,因為它證明了銅彈頭與擋風玻璃的碰撞處只有這一個小點;也證明了銅彈頭雖然射破了玻璃,但卻根本沒有射穿(如果射穿,彈頭缺損的各個部份會大致圍成一圈);也證明了呂秀蓮坐在高腳椅上拱起的膝蓋中的彈,就是這顆撞破玻璃後反彈的銅彈頭;也證明了銅彈頭既然沒有射穿玻璃又掉落在車上,必定是車上人開的槍;也證實了子彈既然彈回呂秀蓮的方向,那一槍必定是由呂秀蓮的方向開的;也證實了呂秀蓮身後的盧孝民當時舉包的目的,就在用公事包內的槍枝射擊擋風玻璃.至於盧孝民為何二度舉包又半途放下呢?試想他在第一時間發現彈中呂秀蓮,是否直覺會誤認原定的任務沒有成功呢?而他在第二時間已看清玻璃確實已經碎裂,想要再補的那一槍就此打住了.然而,銅彈頭為何會發生反彈的意外呢?這就跟它裏面的火藥是減量的很有關係.至於火藥為何要減量,那當然是考量到如果火藥力道太猛,會筆直射向路邊的人群,造成死傷事小,暴露槍手的位置就事情大條了;另外一個主要原因也是必須顧慮到與擋風玻璃咫尺之遙的陳再福人身安全.至此,當天遊行的路線為何臨時更改也不難推斷出來:原來遊行路線從來就沒有更改,是大批安全警衛人員被故意派遣到錯誤的路線去了.

至此,陳水扁明明都已經塗好假血了,卻沒辦法照原訂劇本演出中彈仆倒戲碼的原因已是呼之欲出:原來車上眾人(呂秀蓮除外)驚見彈中呂秀蓮,因事出突然,一時不知如何修改劇本,甚至不知如何對呂秀蓮的呼痛作出反應,任由呂秀蓮嚷嚷了好一會;陳水扁且錯失了在第一時間假裝中彈仆倒的機會,只好先不宣佈中彈,匆匆落荒而逃,只等到了奇美醫院研究出一個說法再作打算.隨後傳出的各種不同的版本,包括蜂炮所傷,一個子彈連傷兩人等,都因最後的版本當時還未定稿,陳水扁的人只好反覆測試民眾對各種說法的反應,推敲各種說法的可行性,以期找出一個能發揮原定的震撼效果,又能其說自圓的過程.事實上震撼效果和自圓其說根本無法兩全,因而改編後的劇本漏洞百出,破綻處處,慘不忍睹.

真相既是如此,為何扣案吉普車上的彈孔經檢驗卻是由外向車內射的?還好,聯合報攝影記者林秀明在319當天下午追到奇美醫院後,發現槍擊案的吉普車還停在急診室門前,來不及開走;他拍下的彈孔照片後來經人初步比對,與扣案吉普車上的彈孔形狀有相當大的差異.原來彈孔形狀不同的原因就是那麼簡單:因為那面擋風玻璃換過了,或是連整輛車都換過了.這一部份如果要重新精密比對,因為吉普車已扣案,絕對一點也不難.

本案其他疑點,解說如下:

*X
光片是在奇美醫院拍攝的嗎?
原劇本應有陳水扁上腹部中彈,子彈嵌入體內這一節,並已事先在台北製作好配合上腹部中彈的X光片,帶去台南.案發後,他們決定仍先照原劇本宣佈胸部中槍,並出示X光片,以製造所需要的效果,最後再硬柪成子彈在衣服內轉彎到背後,留在那裏數小時仍未被發現等荒謬絕倫,令人絕倒的震世奇聞,也不管能不能令人信服.至於擋風玻璃上的彈孔則配合胸腹部的高度安排.

*
手術的照片是在奇美醫院拍攝的嗎?
陳水扁既以塗抹假血的方式作假,即表示他根本沒有事先作好傷口.如果不是320以後,出乎陳水扁的預料,泛藍竟不肯乖乖認輸,事實上連事後都沒有必要作出傷口示人.既然根本沒有作好傷口,也就沒有所謂的手術.319當天,敢公開質疑槍擊案真實性的人其實不多,而陳水扁是否會因槍擊案而當選也還不知道,也就沒有立即拍攝假的手術照片的必要;所以照片應該是320泛藍發動抗爭以後,迫於情勢補拍的;拍攝時間應該就在向媒體發佈的前一天,而拍攝地點可能就在台北.因為純粹是要當證明用的,不容任何人質疑照片不是319當天拍的,陳水扁只好穿著319當天的全套戲服上鏡,以求連戲.從照片本身看來,最大的特色就是每一張裏,陳水扁的面孔都清晰可辨,甚至有臉部大特寫,陳水扁手機拿反,假裝講電話的情形也因此不慎穿梆.

*
陳水扁為何輕輕鬆鬆走進奇美醫院,連裝痛都沒有裝?
一方面因為槍擊案還沒有定調,連他是不是要宣稱中彈都還沒有作出初步的決定;另一方面,一開始他是偷偷低調的逃往奇美醫院的,根本沒有任何媒體趕到拍攝.事後證明,唯一"偷拍"到他走進醫院情形的是奇美醫院的監視錄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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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難道不怕中央選舉委員會因此宣佈選舉延期舉行?
所以他一早在槍擊案還未定調時,就要求中選會主委黃石城選舉不得延期,必須如期舉行;以免夜長夢多,壞了所有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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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既然320前都未在肚皮上作好傷口,那他的傷口又是什麼時候作的?
陳水扁據說在事後曾三度亮肚皮,讓包括五院院長,美國專家,和李昌鈺等人檢查傷口.但奇怪的是,這些人對驗肚皮的前後詳情幾乎都絕口不說,只有極少的零星說法從媒體傳出.所以,陳水扁到底有沒有作好真的傷口,還是仍有偷天換日,移花接木的可能,到現在仍不能確定.不過,陳水扁的傷口由原定的上腹部移到了下腹部,則是一開始為了牽就呂秀蓮膝蓋的高度,以預留解釋一彈兩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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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第三顆子彈下落如何?
本案因現場發生意料之外的狀況,而不得不多出了一顆原劇本所沒有的鉛彈.很多懷疑槍擊案的人以為鉛彈較輕,火藥量較少,是用來"製造"陳水扁肚皮的輕傷的.其實這顆鉛彈並沒有真的經歷什麼擊發,破肚,染血等驚險過程;它只是用來口頭上"解釋"陳水扁為何能因此而受輕傷,逃過一劫的原因.本案真正由外向裏,射穿目前扣案吉普車的關鍵第三顆子彈,相信功成後已遭毀屍滅跡;但它的彈孔仍在車窗上,留下了鐵的證據.

*
呂秀蓮在槍擊現場到底有沒有碰觸到陳水扁的夾克下擺?
宋楚瑜應該為他的出言譏諷向呂秀蓮鄭重道歉,因為呂秀蓮不但碰到了陳水扁"有點黏濕"的夾克下擺,而且看到了已經作好在上面的假血.這時被蒙在鼓裏的她還立刻詢問陳水扁是否也像她一樣中了槍傷;這一問竟因此改變了這整個事件呈現在世人眼前的面貌.呂秀蓮"有點黏濕"卻沒有提到她手臂沾血的說法,正好進一步呼應了李昌鈺對陳水扁夾克上血跡其實是紅色油膏的檢驗報告.陳水扁因原定計劃流產,本來只好作罷,卻因為已經被呂秀蓮看到,而且當場追問,只好硬著頭皮,尷尬的招認中彈,還假裝"一隻手摀著下腹","另隻手仍在向沿途熱情的民眾揮舞".你看看,他在這最窘迫的關頭,還不放棄施展他慣用的兩面手法:一手忙著抱肚,欺騙呂秀蓮說"我中彈了";另一手又同時忙著揮舞,欺騙熱情的民眾說"我沒中彈".一個人,兩隻手同時表演完全不同的故事,也算是特異功能吧.也因此,本案最後不得不以兩人同時中槍交代.如果當時呂秀蓮沒有看到這一切,結果會不會不一樣呢?絕對會不一樣.因為陳水扁策劃這件事,從來就不打算讓呂秀蓮知道;出了烏龍意外,更沒有主動向"被害人"露口風的道理.他之所以招認中彈全屬被動,是不得已.如果他現場沒有向呂秀蓮謊稱中彈,則事後就不能再向世人宣稱他當時也中彈,因為第一個就過不了有話直說的呂秀蓮那一關.如此一來,估計此案最後可能以堅持呂秀蓮是為蜂炮所傷,並另外再安排一次槍擊案;或如果時間情況不允許,則宣稱兇手欲刺殺陳水扁卻誤傷呂秀蓮結案.

本案到此已是清清楚楚,水落石出;而且所有的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情況證據全面吻合,拼成一幅完整的圖畫.此案至今未破,責任不在陳水扁:任何人做了他做的這種事,絕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自揭糗事的道理.更何況,陳水扁根本就知道此案真相,又何勞真相調查委員會?此案不能破,國親高層對追求真相出奇的冷漠,只用"疑雲重重,真相未明",再加上"兩顆子彈"這十二個字敷衍六百萬以上曾經在大選中支持他們的選民,才是真正的原因.他們到底是愚蠢,還是軟弱,甚至只是懶惰,我覺得是這整個案件最難解的疑團.如果你還持續關心這個案子的真相,並且覺得你今天終於看到了真相,懇請把你看到的,以電話,書信,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掃瞄,各種方式僅快的告訴所有全世界關心此案的親戚朋友.本案真正的真相有可能很容易的就淹沒在不勝枚舉的說法當中.只有把真正的真相交給海內外的朋友共同檢驗,真相才能真正大白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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